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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篇 第五章 (第2/4页)
头:既然你那么喜欢他,我本来想把他写死的,看来我要给他加戏了。 什么啊!顾思北有些气恼:他那么炫酷的人物你干嘛要把他写死啊! 听说过BE美学吗哥秦任勾过顾思北的脖子,冲着他耳畔很近地说:其实越不得好死的人物越有一种美感。 哇,我好怕诶~顾思北假装很怕地缩了下脖子,然后紧接着狠狠把秦任的脑袋往下压了下:小兔崽子,你敢吓我! 2 期末考试已经结束了,宋眠不用再跟秦明一起走了,所以他可以很自由地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和自己想去的地方。 他去了北城南站,靠在广告牌上,想起每次秦任和顾思北一起走的样子,好像此时此刻,他们就也在北城南站,就在他眼前。 他打开了页面,那是秦任写的,名字叫,有种十分矫揉造作的文艺青年感,可他还是读了下去,坐在北城南站的等车凳上,吹着冷风,看完了一章又一章。 风吹着宋眠的红色狐狸耳朵毛毡帽,还有头上的碎发在风中飘啊飘,他颈子上围了一条 红围巾,倒是和红色帽子很配。 宋眠很喜欢红色,他很喜欢第三世的陈晓杰的一个原因就是陈晓杰也很喜欢红色:血的颜色,透着点凄美和热烈。 他评论秦任:写得好好,阿祖死的那章,看哭了。 秦任似乎正在线上,所以秒回了他:只是一个表情符号害羞。 血液中凝固着的是深深浅浅禁锢已久的爱恋,飘荡着谁也说不清的故事心河。大大,宋眠敲着字:其实阿祖最感人的就是他保护了主角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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