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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集市 (第7/7页)
味,便问道:“什么事情这么好笑?” 林珑笑道:“你干了这么几年,也攒了些钱,将来战事平定,回到家乡也能买宅院,置办田地了。” 这倒不是林珑表面夸赞黄品贤,实际炫耀自己的身家,作为营官,林珑每个月饷银五十两,当然是远远多过黄品贤,不过黄品贤这些年来也确实是有了些积蓄。 从前在太平军中,是没有私人财物的,太平军不准私藏金银,检点以上才准许戴金手镯,检点以下只能戴银镯银指环,而且分量还有要求,军帅以下的银镯不能超过五两重,旅帅以下不能超过四两,黄品贤是两司马,银镯便不能过四两。 不过他没有银镯,黄品贤总觉得一个男子戴手镯有点怪,他倒是曾经有一枚银簪子,准备将来回到家里去送给母亲,因此黄品贤当了两年的太平军,身为两司马,并没有什么积蓄,他这样子不要说回到故乡安居乐业,即使是路上的费用,也都还不够,所以除了一直跟着太平军走,他也没有什么别的出路。 可是进入湘军,尤其是后来林珑成为营官,自己补了正式的什长,饷银便明显丰裕起来,到现在已经攒下了几十两银子,当年哪里能够想到,事情会有这样的转变。 只是此时听到林珑问他之后的打算,黄品贤叹道:“若是家里人都不见回去,我一个人回到故乡又有什么意思?” 林珑抿着嘴笑,黄品贤看他脸上那意思,显然就是,“既然如此,将来便和我一起回湘阴吧”,黄品贤苦笑一声,林珑虽然是一番好心,可是在自己而言,实在有些惨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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