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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土豪 (第2/4页)
定不是什么廷尉官吏、执金吾下属或者御史什么的。 那么,他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 法家士子! 这可是颇为稀奇了啊! 当世,法家虽然依旧兴盛,在张汤举起了‘春秋决狱’的旗号后,儒法合作颇为顺利。 儒皮法骨的事业更是进行的如火如荼。 荀子当年,所设想的儒法合流,终于在汉室变成了现实。 只是…… 现下的法家士子、大臣,皆出身于中下层。 大部分都是佐吏之后,胥吏之子。 富贵人家的子弟,是不可能去学什么法家思想的。 一个豪富子弟,居然是法家的士子? 这太稀奇了! 简直就跟老鼠表示要报考黑猫警长的学校,兔子跑去狐狸洞里要求跟随狐狸修道一样稀奇! 张越笑着看着对方,微微作揖,拜道:“鄙人正是,不止阁下是?” “茂陵法家拂士袁常!”对方大咧咧的看着张越,不屑的道:“听说尊驾学究天人,吾不是太相信,所以冒昧上门,向阁下讨教一番……” 哦…… 踢馆的啊…… 张越瞄了一眼对方,虽然对于法家的思想和理论,他暂时没有去涉猎,也没有去学习。 但不要紧,回溯的史记里,太史公曾经评价法家,说他们——不别亲疏,一断于法,严而少恩,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 众所周知的,太史公本人的立场是亲近儒家,心慕黄老,所以对于法家、墨家都有所偏颇。 是故,描述法家的时候,难免会有些偏颇。 所以呢,这个评价仅供参考。 张越也不会全信,但也不会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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