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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丈夫的初遇及求婚(上,彩蛋) (第1/5页)
在认识莫汉的五天后,莱文德和他结婚了。 兰举办的一场晚会上,他陪着养母应酬,与客人搭话,莱文德像件低调而精致的手包,任她握在手里,有意无意地展露出风情,他是兰的艺术品,也是挡箭牌,为她筛选掉那些粗俗无礼的客人。 兰说那是表面的精致光华也不能掩盖的。 她微微抬起下巴,百合花似的容颜在灯光璀璨下夺目动人,像盏聚光灯凝结了所有注意力,只有莱文德不受诱惑地偷看向她所示意的方向,在角落的沙发上,同样有个格格不入的人,他衣着朴素,每一寸都熨烫得笔直,石蜡像般失色的皮肤,一双手搭在膝盖上,像个怕生的孩子,挺直了腰背坐着,指尖磨蹭指尖,头发是极淡的金色,蒙上一层灰扑扑的光影,半垂下的眼睫令他看上去有些无礼,似乎随时要在这吵闹的宴会上睡去。 但莱文德能感受到,在陌生人眼眸流转的时候,他的身体就像被人烫上一块烙印,匆匆的,一闪而过。 “是个小偷。”兰凑近他,在耳边轻语着,他们站在中央的舞池,本身就是一场赏心悦目的表演,兰挽着他的手臂,亲昵适当地靠在他肩头,“瞧瞧啊,他想偷走你的心。” 他的养母总充斥着烂漫的想法,没人清楚她的年纪,但能肯定的是,她的容貌并不随枯燥的婚姻老去,相反的,她是一朵正值盛开期的百合,在时间与物质生活的洗礼下大方地抖落花瓣上的露水,娇柔可爱。她乐于接受那些同辈女性夹枪带棒的奉承话,周旋于各色男士之间,流言蜚语随她舞动的裙摆而流窜,即使飘入耶尔耳中,也只当笑话一笑了之。 “你该等他过来打声招呼。”莱文德只把这话当作是平常的应酬,正要迈步过去,兰柔若无骨的手臂却拦在他腰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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