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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3/3页)
分我见犹怜。 “是付臻是么?” 付臻一开始就和龙潜认识,付臻还让他给龙潜送饭,他们两关系很好。 龙潜一开始是想和付臻建立“跟班和主人”这种亲密关系的,只是被他顶替了。 龙潜喜欢的是付臻。 他垂着头,开始碎碎念,“他那么优秀,你喜欢的一定是他吧。” 相貌优越,学校找不出几个比他好看的人,背景又雄厚,是谢家的二小姐。 可笑他之前还让对方和自己一起去奶茶店打工,这样有钱的小姐,哪会和他一起打工? 虽然在这个人人都是富二代的学校,他已经习惯了自己的家庭拿不上台面,但还是会被身边的付臻不经意狠狠刺伤。 他嫉妒对方,嫉妒对方因为好的世家,被家族好好地培养,学会了很多技能,会散打、合气道这样的高难度防身技。而相比自己,完全是什么都不会的废物,甚至连合气道都是第一次从他那里听说的。 学习成绩还优秀,听路过的人说,对方在今天的英语竞赛大放光彩,幸好自己没有去看。 这样优秀的人,他害怕看见对方出彩。 直到今天,他才发现自己原来这么自卑,在付臻面前根本抬不起头。 “你说什么?”因为对方声音实在太小声,龙潜没听清。 花夏突然抬起头,语气诡异地平静,“你喜欢付臻是么?” 你的白月光是付臻,对么? “你有病啊,”龙潜有些匪夷所思,不知道这人脑回路为什么这种清奇,“我会喜欢那个傻。帽?” 被迫听进去整个修罗场的付臻:“……” 算了,笑笑算了。 花夏语气骤然平静下来,倒是有几分付臻往常的味道了,“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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