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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洪荒 (第1/6页)
久别见到苏常的时候非常意外。 他原本以为苏常被孟婆扣在了地府,从此以后就永远留在那儿了,可却没想到自己还能有再见到他的一天。 苏常见到久别的时候也挺意外的,只是他意外的是久别竟然褪去了那一身暴虐气息,改头换面打算好好做人了。 久别和他们都不一样,他既不是神仙也不是妖怪,更不是凡人——硬要给他分个类别,那大概只有“神魔”这个词能够描述清楚他到底是个什么物种了。 久别比他们活得都久,只是因为作恶太多,早早被封印,不知道睡了多少年,才又被召唤出来——这事儿还跟苏常和久违脱不开关系——他被召唤出来以后,召唤他的那个妖怪没能cao控他多久,就被他跑了,随后他单方面撕毁了契约,为躲避仙人们的追踪,逃到了魔界——然后就如镰刀割麦子一般,迅速荡平了整个魔界,成为了当之无愧的魔王。 只不过英雄都容易为美人折腰,魔王也不例外——自打久别见到含殊的第一眼,他就跟吃了消骨散一样,就差没烂在含殊脚边了。 后来久别冲冠一怒为红颜……不,他既没有冲冠也没有一怒,他只是率领着整个魔界向天界俯首称臣了。这下天帝再也没有什么理由不同意将自己那整日要死要活的女儿嫁给魔王这件事了。 含殊喜欢摆弄花花草草,又是老君的关门弟子,久别干脆寻了处灵气充盈的清净地方,给自己心尖尖上的人儿建了座药园,从此再也不理会魔界那些鸡毛蒜皮的破事儿,窝在这儿专心陪媳妇。 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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