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我当捕快那些年 第19节 (第2/6页)
这颗人头,值不值一两银子?” 乞丐嚷嚷道:“别介,我只是个送信的,买卖不成仁义在,大不了算我倒霉,不要钱了便是!” 赵行问:“谁让你送的?” “一个女人。漂亮女人,长得跟绘本上的狐妖一样。” “她人呢?” 乞丐转过身,向远方看去,“刚才还在那里来着。” 衙门口,挤满了人群,足有数百人,要想找人,根本不可能。赵行一把夺过信封,里面有一张纸条,他看到后,喜出望外,“蓝知礼有救了。” 赵行将纸条递给范小刀。 范小刀看了一眼落款,上面写着“白无常”三个字,“是她?” “你认识?” “还记得我跟你提到过,那夜在义庄的盗尸女子吗?我跟她打过几个照面。可是她为何要帮我们?”范小刀道:“你觉得可信吗?” 赵行道:“卷宗已移交顺天府,马上就要开审,若我们现在去取证,手续繁琐,怕是来不及。如今之计,只有一个办法。公堂鸣冤。” 按大明律,朝廷审案期间,若有人觉得审判不公,或发现新的证据,可以在开堂之时击鼓鸣冤。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得是利害关系人,否则是个人都喊上两嗓子,公堂岂不成了菜市场? 不论是否有罪,先打上三十大板,以示朝廷威严。 “为了一个不相干之人,挨上三十大板,值得吗?” 赵行道:“三十大板,救人一命,有何不值?” …… 两通鼓响。 快壮皂三班衙役就位,此案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