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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五章 正义终至(中) (第2/13页)
但实际上呢。 可能在你不知道的某一天,那个偷了你手机的窃贼已经被提起了诉讼,甚至可能已经在和凡凡峰峰一起踩缝纫机了。 只是由于受理法院对受害者的判定有争议,所以没有通知你罢了——因为这种公诉是不会赔偿你损失的。 但对于审判机构.....也就是法院来说,这就未必是好事了。 因为一旦通知被害人到场,法院往往需要费口舌去和被害人解释一堆诉讼权利。 例如回答「既然你不判他赔我损失,你通知我开庭干嘛」这种日经问题。 而且这种做法还会导致被害人更容易跑来法院提刑附民,能提的还好,不属于刑附民范围的又得去当面解释一堆。 一言概之就是....懒得费口舌解释。不可否认。 大多数法院不通知受害人到场的做法,在效率上确实可能会比通知对方要高。 但对于受害者来说,这却属于他们当有的知情权——他们可以觉得拿不到赔偿所以不去,但是不应该连案子有结果了都不被告知。 况且给公民普法本来就是法律从业者...尤其是法院这种官方机构该做的事儿。 如果只是因为不想费口舌就去把这个环节缩减,这显然也是不太合适的。 总而言之。 最高法的这次释义对受害者是好事,但在基层法院的工作层面,也确实也会给他们增加了不少难度。 而最高法他们又不敢吐槽,那么还能记恨谁呢?答案呼之欲出-- 自然就是那个被选做释义的受害者了。也就是.... 徐云。 难怪陈灵会通知自己今天提前到场。又难怪她会说自己得承受点压力。原来真正的目的就在这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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