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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六章 正义终至 (第13/17页)
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基本上进去待几天赔点钱就没事了,最多也就判个三年。 但是...... 这个法规有个前置条件: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例外。 而很不幸的是..... 倪梦琳的情况便符合这个条件。 加之这次案件是最高法亲自审理,出于警示目的,判决力度大概率会很严。 同时呢。 这起刑事案件的公诉方是检察院,没有民事自诉人,也不存在什么庭外和解的情况。 因此在这种情况面前,常规套路肯定是不行了。 不过在倪梦琳父亲的金钱攻势下,那位律师还是悄悄给了个方法: 4.23事件发生在2018年,距离现在已经快五年了。 而普通监控记录的保存时间也就一个月,长点儿的也就在3个月到半年间。 即便是极少部分保存时间长的....比如说徐云社死发布会上用到的庐州第一人民医院的监控记录也就只有两年。 理论上除了国家机关外,没有任何机构会保存五年前的监控记录——更别说发生时间的地点是在倪梦琳就读的XX大学图书馆。 按照张律师打听到的信息。 XX大学图书馆的监控记录只会保存...... 26天。 因此张律师认为。 倪梦琳可以只认引导网暴的罪行,但拒绝承认污蔑诽谤: 华夏的法律是谁主张谁举证,既然检察院宣称倪梦琳诽谤,那么就必须要把证据拿出来。 当然了。 谁主张谁举证这句话,同样能够运用在孟亮身上。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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