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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阴阳劫 第477节 (第2/6页)
须签。” 林九这小子,我喜欢。 嘴上说的大义凛然,手上却在把一对对符纸摆成十字交叉的模样,翁努特看了一个劲儿的哆嗦。 按理说,这十几二十条人命的大案,不管法律有没有规定,翁努特都要被干掉的。 但是凡事都有例外。 港城这边人是信鬼神的,各种大师也很多,但是刘安泰在这边帮忙组建零处的时候却根本招不到人。 那些有本事的大师们要么自持身价,要么因为某些历史因素不愿意给公家卖力。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好在恶魔相对于一般鬼怪是有一点好处的,那就是这玩意极有契约精神。 只要规避开合同陷阱,其实恶魔是很好的交易对象。 为此,我让刘安泰请了一位名叫张三的律师给起草了一份契约。 契约里规定,翁努特必须无条件服从陈长生和刘安泰的任何命令,不得在没有二者授权的情况下在华夏抽取任何活人的精气。 执行任务时,不得消极怠工,如果被判定为怠工的话,每怠工一分钟,就要被地狱业火灼烧灵魂六十秒。 作为报酬,在陈长生和刘安泰授权的前提下,翁努特每个月可以抽取三次活人的精气,抽取量为被抽取者精气总量的百分之一。 且这份契约的最终解释权归陈长生和刘安泰所有。 说白了,这就是一份管饭的卖身契。 刘安泰表示会给翁努特申请一个警犬编制,工资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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