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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还宫 (第3/4页)
慈圣李太后还宫。 三月初五,李太后连发四道亲笔慈谕。第一道就是给张居正的:“皇帝大婚在即,我当还本宫。不得如前时,常常守着照管。皇帝向学勤政,不致有累圣德,吾已尽知。然先生亲受先帝托付,有师保之责,此别不同。今特申之,故谕。外赐坐莽、莽衣各一袭,彩缎八表里,银二百两,用示惓惓恳切之意。” 张居正捧读慈谕,想起当年皇帝即位时,正是张居正上疏,劝圣母留在乾清宫的。皇帝即位之初,没有大的过失,圣母耳提面命之功不可埋没。虽然皇帝后来亲掌大政,但圣母不予干涉,充分放权,也有调护之功。 而当初张居正在奏疏中怕李太后负担重,还建议了皇帝大婚之后,李太后还宫,现在李太后也照着做了,对乾清宫所代表的权力并无一丝眷恋之意,真乃慈母严师也。 李太后的第二道谕旨下给了皇帝,虽然两人每日都见面,但正式的慈谕标志着慈圣从法理上彻底放权:“说与皇帝知道,尔婚礼将成,我当还本宫。凡尔动静饮食作息,具不得如以前闻见训教,为此忧虑。尔一身为天地神人之主,所系非轻。尔务要万分涵养,节制饮食,谨慎起居,依从老先生和身边老成人的劝谏。不可溺爱衽席,任用非人,以贻我忧。这个便可以祈天永命,虽然虞尧大孝不过如此,尔敬承毋违。” 与此同时,李太后还下了两道谕旨,分别给司礼监和宫廷大臣张溶。 给司礼监的是:“说与司礼监、夫人、牌子(管事太监)知道,我今还宫,皇帝、皇后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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