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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 (第3/4页)
着离别的味道。 是的。在考试前夕叶歧路每天都要带着易云舒送给他的那把吉他,晚自习的时候就去远离教学楼的小树林里摸几下。 有时候柏鹏飞也陪叶歧路一起去。 叶歧路弹吉他,柏鹏飞在旁边写散文诗。 那个年代的文艺青年大概都少不了吉他和诗歌。 叶歧路还记得之前易云舒对他的评价:“杀猪一样的音色。”——这话易云舒没说错,同样一段旋律,甚至同样的几个音,他弹出来的和之前易云舒杨平科他们弹的简直云泥之别。 所以想弹好吉他,首先要练习的就是音准和音色——音准他是没任何问题的,那么首当其冲的是音色。 叶歧路根本不会弹吉他,也没有人教他,连最基本的指法和技巧也不知道,基本上就是拿上手随意发挥,通常都是非常简短的小调,磨合音色的。 不过,拿上手玩得兴趣正浓的时候,叶歧路发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他的手指越来越痛。 最开始的时候只是有点痛,到后来磨皮、出血—— 然后考试的那天到来了。 叶歧路就用流着血的手指,咬牙切齿地完成了他的中考。 虽然最后的成绩出来,他没有半点的发挥失常,但叶歧路还是气不打一处来——那种握着钢笔每下一笔都刺痛的感觉,没尝过的人永远体会不了。 这是吉他给他上的第一课:疼!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考试结束进入漫长假期的叶歧路,开始了没日没夜与吉他纠缠斗狠的日子。 越是疼越要弹,越是流血越要弹! 不过这种情况也没有持续太久,等到伤口上磨出了茧之后,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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