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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_第四百七十八章 初入校舍(2) (第4/5页)
过十三岁,你说她怎么就下得了手?” 此等人间骇事我原以为不会发生,但确有其事。甚至在我熟悉的时间中,也能找到真实案例。 1968年的夏天,距离英国伦敦440公里远的斯哥特伍德发生了一件震惊英国的儿童谋杀案,而凶手则是10岁的少女玛丽。 她杀了两名孩童,4岁的马丁和3岁的拜恩,还幸灾乐祸地参加他们的葬礼,在警方面前将恐怖的杀戮罪行家伙给好友罗拉。而最后,因为朴树迷离的案情,玛丽和13岁 的罗拉皆被逮捕,一同接受审判。 尽管玛丽面对审判时表现出超于年龄的机智和明锐,但最后她依旧被判谋杀罪名成立,判处“终身拘留”。 这实际上是一种不明确的刑期,它有可能是终身监禁,也有可能是被关几年后放出来。 后来,她被送入在一间关押男孩的少管所“红河堤”,16岁时又被转押至一所成人监狱。 1977年,她成功逃狱,再次被拘捕,直至1980年她23岁时,才正式出狱,但依旧是一名在家服刑犯。 1984年,她成为了母亲。 1992年,她从真正意义上重获自由。 1998年,她出版了自传《听不见的哭声》,引起极大的争议。 曾经残忍杀害两名孩童的小玛丽,如今已经长大成人,甚至有了自己的孩子。然而当年她杀人时,却没有任何杀人动机,纯粹只是为了好玩,或者,为了泄愤,将母亲带给自己的屈辱凌驾于无辜的邻居小孩身上。 这是世界上臭名昭著的凶手,在这恐怖的杀戮之下,同时让我们注意到了更多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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