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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2/13页)
个鬼脸,一头卷卷的红色短发在脑后乱翘,连颊上逗人的小雀斑都像在跳舞似的,全身没一根安静的骨头。 “一条区区铁链岂拴得住狈儿对‘样品狗食’的幻想?”她吹开掉落在前额的刘海“好啦好啦,我承认我是个过动儿好不好?反正方氏家族有您这位‘现代贵族’做为形象代表,让我粗鲁一点没关系啦!” 唉,有这位品学兼优的二哥排在前面,实在让她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狭小,简直是夹缝中求生存啊! 说起他们方氏家族,在美国东岸还算小有名气。先撇开庞大的产业不谈,最为人称道的,就是他们悠远绵长的家族史。方氏远祖在英国时就已经是贵族世家,后来,其中一支旁系血源眼看在英国的好处都被主系瓜分光了,脑筋一动,便打到新大陆的主意上头。呵呵,想当初五月花号驶进费城时,不敢当,区区方氏正好是船上的贵宾之一。 随着血系开枝散叶到这块新大陆来,许多英国贵族的优雅传统,也被固执的祖先一路传承下来。放眼当今的美国社会,大概只有她父母亲戚还会坚持“盛装进用晚餐”、“客厅悬挂赢王肖像。” 她和大哥对父母的繁文缛节是打小到大就觉得不耐烦,但她二哥,方德睿,可是另一回事了。 若以“天生贵族”的头衔冠到方德睿身上,社交圈的人大概不会有相左的意见。他一百八十二公分的身高,服帖高雅的褐色头发,温和深邃的蓝眼,使朗迷人的丰采,三十一岁的精华年龄,在在展现出豪贵之家的教养。整体组合起来,与其说他“英俊”不如以“协调悦目”的个人风格来形容。 他拥有与生俱来的优雅姿态,合宜的斯文谈吐。永远知道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用哪根叉子吃哪种食物。从他的口中,永远听不到咒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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