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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声音 (第1/4页)
第一缕晨光从地平线升起,柔和的暖色调唤醒了曼哈顿,闹钟响起的那一刻,斯特兰奇便把准备放声歌唱的急促铃声按下。 他昨天进行了两台难度不小的手术,尤其是最后一台开颅手术,哪怕是最顶尖的外科医生,执行起来也会极为艰难。 一位被医生判定是脑死亡的病人,子弹卡在头颅里,需要极其精深的手术经验才能取出那颗位于脑干附近的合金子弹。 众所周知,脑干附近的神经极多,而且相当复杂,手术难度巨大。可是斯特兰奇在没有影像导航的辅助下,手动取出了异物,保证了病人的生命,完成了教科书级别的手术cao作。 这被医院上下称之为“又一次完美的表演”,对于史蒂芬-斯特兰奇屡次创造的医学奇迹,大家都逐渐习以为常,毕竟对方头上顶着全纽约最年轻、同样也是最优秀的神经外科医生的耀眼光环。 要知道神经外科被公认为医学领域中的巅峰,因为医生需要具备极其复杂的知识基础,而且在允许执行手术前至少需经过六年以上的培训,这是所有医学专业中时间最长和要求最高的一项学科。 像斯特兰奇这种神经外科中的天才人物,未来登顶医学巅峰几乎毫无悬念。 按下闹钟的斯特兰奇深呼吸一口气,走下床拉开窗帘,清晨的阳光照射进来,柔和却不刺眼,脚下是宏伟矗立的钢铁丛林,车流渐多,喧闹吵闹,充满着生命的活力。 他向来是个极有时间观念的人,永远都是伴随闹钟即将响起的那一刻清醒,这是刻入在身体里的生物钟,只不过出于对人体的不信任,以及对机械的信任,斯特兰奇仍然每天都会按时上好闹钟。 “新的一天。” 伴随着恰克曼-吉欧尼的《如沐春风》,斯特兰奇开始洗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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