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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1/4页)
。 吃了饭,洗了碗碟,它也消化完了,一摇一摆地上来,有些讨好的意思。我把腿架在茶几上,慢慢点了支烟,招招手说:“来。”嘴角和鼻孔里喷出两股烟,打着圈,高高飘到天花板上去。它闻到烟味,看着那一串水泡似的烟圈,吓得原地乱蹦起来。我把烟碾死在吃过早餐的盘子里。厚厚的奶油里烧出了一朵霉圈,白烟袅袅,如发了精神病的富士山,突然喷发了。它仍旧不肯过来,半张脸埋进窗帘布,心有余悸地望着那坨烤奶油。 我认为,对一只动物,没必要太迁就,也不必太计较,于是面朝它又点了支烟。这次它没那么害怕了,或者说,它在努力适应我的陋习。它徐徐走来,到我脚边坐下,小巧的脑袋微微后仰,尽量不让鹿角戳到我。我抓住它两支角,凑近去,摆出一个逗狗的表情(这是我能唯一能想到的表达善意的方式)。大概是怕我把那它们砍去卖钱,一开始它显得很紧张。不过,当我松开手,去抚摸皮毛的时候,它放下了戒备,惬意地将下巴搁在我脚上,从鼻孔里呼地出两股气。 尽管第二天是周末,八点半时,我便洗浴睡觉了。我实在太累了,整个周一到周五,就是枪子儿从额头穿出后脑勺的冗长的慢动作;周末我终于倒下去,待重新站起来时,新的子弹又飞了过来——正如地狱给十恶不赦的歹毒定制的某种恐怖轮回。 而现在,我甚至没法轰掉自己的双手。我想一个人默默地把双手轰掉,默默地丧失劳动力,可屋里偏偏多了头大惊小怪的鹿!能够想见,当我轰掉第一只手时,它便会冲进来,踢掉甚至踩烂地上的枪。这样,我就还有一只手,一只手也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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