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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五十四) (第1/6页)
五十二、《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艮》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艮下艮上)艮:艮其背, 郑玄曰:《艮》为山。山立峙各于其所,无相顺之时。犹君在上,臣在下,恩敬不相与通,故谓之《艮》也。 “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虞翻曰:《观》五之三也。《艮》为多节,故称“背”。《观》、《坤》为身,《观》五之三,折《坤》为背,故“艮其背”。《坤》象不见,故“不获其身”。《震》为行人,《艮》为庭,《坎》为隐伏,故“行其庭,不见其人”。三得正,故“无咎”。 案:《艮》为门阙,今纯《艮》,重其门阙。两门之间,庭中之象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虞翻曰:《震》为趾,故“艮其趾”矣。失位变得正故“无咎,永贞”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虞翻曰:《巽》长,为股。《艮》小,为腓。拯,取也。随谓下二阴,《艮》为止,《震》为动,故“不拯其随”。《坎》为心,故“其心不快”。 九三:艮其限,裂其夤,厉阍心。 虞翻曰:限,要带处也。《坎》为要。五来之三,故“艮其限”。夤,脊rou。《艮》为背,《坎》为脊;《艮》为手。《震》起艮止,故“裂其夤”。《坎》为心。厉,危也。《艮》为阍。阍,守门人。坎盗动门,故“厉阍心”。古阍作熏字。马因言熏灼其心,未闻易道以《坎》水熏灼人也。荀氏以熏为勋,读作动。皆非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 虞翻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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