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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下乡后的艰辛 (第3/7页)
分配原则,是对农业劳动产品进行分配的刚性制度。 自五十年代末一直执行到七十年代末,直到农村人民公社在历史上消失,这种分配制度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人七劳三”是生产队采用比较多的一种分配方法,是分配基本口粮或供给的一种分配制度,即人头占70%,劳动工分占30%。 农村生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地里生产的粮食、棉花、蔬菜,尤其是粮食,除去上交给国家的以及队里留下来年的种子和公共用项,剩余部分分配到各家各户。 全年按人口占七成、劳动占三成进行分配。 打个比方:一百斤粮食,先按人头数分掉七十斤,剩余的三十斤就按照劳动力每天挣得的工分分配。 分钱不是这样,年底分钱是按照工分进行分配,不按照人头分。 也有生产对执行“人六劳四”或“人五劳五”的,国家并没有对这个比例做出硬性的规定。 “人七劳三”的分配制度里面包含着一部分“按劳分配”的成份,更多地是具有平均主义的特征。 生产队里的五保户、困难户、军烈属、病残户,没有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都是这一分配制度的受益者。 对于生产队的村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粮食,那些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劳动能力较差的村民,就算不挣工分或者挣的工分少,也能按照人头分配到一部分粮食。 也就避免了这一部分人因为没有劳动能力,而忍受饥饿的折磨。 这一政策的受益者主要是老人和孩子,像边文栋这种劳动能力较差的知青也成了政策的受益者。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很多村子不愿意接收知青,也是由于这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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