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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第2/4页)
在一个特别大的文具店试写过一根黑色的钢笔,捏在手里重量刚好,十分踏实。那根笔的笔帽顶端有一个很端正的十字,在柜台里白色的灯光下,整个磨砂的笔身都泛着柔润质感的光泽。 他还记得,那大概是一根LAMY的Safari。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给出我正原型,钢笔一支~ 似乎有点写崩了,但是一想,其实也没崩,他就这样也挺好=v= ☆、第六章 星期六,张子翔坐车出了趟门,回来时候买了件衣服。 宿舍里四个人穿衣风格不一样。向笑天是逮着什么穿什么,什么牌子都有。李磊刚开始总是爱穿耐克,后来上了大二,非说要沉稳,就专门去逛杰克琼斯。陆越峰则是因为家境原因总是从商业街随便买几件打折的,换着穿,一年到头也就那么几种搭配,夏天时T恤便宜,衣服还能稍微多些。 张子翔也是耐克党,偶尔穿穿班尼路。这次回来,身上换了件GXG的黑色大衣,围着一条格子围巾。一进宿舍,李磊先笑了,接着向笑天合上书,指着张子翔吟唱:“装在套子里的人。” 张子翔被他们一说,拧起眉毛走过去照镜子。也是大衣加围巾,却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皱着眉想了下,说:“算了,不改风格了。我学不来。” 他把大衣换下来,又翻出一件惯常穿的带帽子的外套。陆越峰正好从外面走进来,挥着卡特别兴奋:“钱下来了,走啊,请你们吃饭去。” 陆越峰家挺偏远。学校每年都评特困,近点的去家里实地考察,外省市的远,也不知道去不去,但是也能评。特困加上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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