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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 (第2/4页)
子。 但,金宗?李兰芬可以预见,找了还不如不找。 李兰芬不喜欢这种感觉,开头就不顺。她是法律人,并不迷信,但有时办得案子多了见得多了,外人眼中的玄学,其实只是经验之谈罢了。 很少有让李兰芬纠结的时刻,纠结了一天,她终于做了决定,不找对方,先走程序碰一碰。其实比起律师律所,当事人才是最关键的。 确定了目标,李兰芬给闫圳汇报了。李兰芬汇报的时候,闫圳一直在默默地听。 “总之,我的意见是,您先要给我个底线,哪些领域是一步都不能让的,哪些可以有商量,最后的数目也要……” 闫圳抬了下手,示意李兰芬停下:“我不离婚。” 李兰芬眨了眨眼,推了推眼镜:“好,我明白了,但是,” “没有但是。”闫圳看着她:“如果有一天是我要离,到那时,李律师再来跟我商量细节吧。” 对于不是法律专业出身的客户,无论他们有多高的学历,在自身领域里取得了多少辉煌的成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都是法盲。 所以,李兰芬没再争辩,点头顺着闫圳的意思,而后面的工作却是她在做,不是单凭闫圳个人意志就能解决的。 第一步就是约见当事人,李兰芬需要明白安拙的诉求,真正的诉求,不是落在白纸黑字上的文字游戏。 安拙接到李兰芬的电话后,马上找陈庆咨询她该不该去。陈庆的意见,全看她个人想法。离婚这种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可以不理对方律师邀约的,当然,也可以谈一谈,探一探对方的想法。 安拙是急迫的一方,所以,闫圳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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