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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脸!” 第九十三章 在大缙的婚俗里,人们通常会将“向官府递交婚书”与“婚礼仪程”这两件事合办;但若遇不得已的情况,先递交婚书,另择吉日再过隆重的婚礼仪程也无不可。 很显然,叶凤歌与傅凛就属于后者。 在傅凛这边,前后仅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需得拿出首件成品完成试炮,近来铸冶署上下忙成一锅粥,他自也不可能脱得开身。 至于叶凤歌,那也并不闲。 如今叶凤歌每日与傅准一道去文渊阁大学士卫聆音门下听教,有些事真是一把辛酸泪。 她打小未进过官学,所学芜杂且浮于表面,在学养上的根基实在不稳,因此这几日下来,她毫无意外地比一同受教的傅准要吃力得多。 别看傅准年纪小,到底是临川傅家七公子,自在家塾开蒙时起所学所闻就承名师,之后又在临州府的官学就读,其学养根基之扎实确是叶凤歌赶不上的。 于是,本着对嫂子的报答之心,每日回家后傅准都会帮着叶凤歌再将当日卫聆音讲过的东西再细细捋一遍。 这就意味着,旁的同窗只需在卫聆音跟前学一遍就文意皆通的东西,叶凤歌回家后还得在傅凛的帮忙下再过第二遍,真是半点也偷不到闲。 申时近尾,在铸冶署忙碌一整日的傅凛回到家中,问过侍者,知叶凤歌还在书房做功课,便亲自去唤她吃晚饭。 因叶凤歌与傅凛已商量好将婚礼仪程安排在五月初,与递交婚书之日分开了,这日便只能算作“小喜”,通常并不会特地宴请宾客,也没有太过隆重的礼节规程。 况且二人在这些事上都是半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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