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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 (第7/7页)
是挑衅。 “这小子想干嘛?都露脸了,还敢这么嚣张 ?”老罗不敢置信地看着最后的画面,“比我还能嘚瑟啊。” “他不怕我们找到他。”侦查员一脸凝重,却又苦笑,“事实上,迄今为止,现场除了足迹以外,我们也确实没有关于这个人的其它线索。不过,有了这个,还怕钟凯颖那小子不说?”他指了指监控,让小王刻录了一份光盘,“我这就回去提审钟凯颖,你们……” “当然要跟着,那可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不等侦查员说完,老罗就理所当然地说道。 然而面对这样确凿的证据,钟凯颖却依然坚持本案是他一人所为,绝没有第二个人的参与。 “你们还有完没完?”面对警方,钟凯颖一脸的不耐烦,“都说了只有我自己。还有你们两个。” 他抬手指了指我和老罗,“你们俩不是我的律师吗?怎么还不把我弄出去?我是未成年,这点事你们俩不清楚吗?” “钟凯颖,你已经年满十六周岁,按照法律规定,你已经可以成为《刑法》规定的任何犯罪的主体。”我耐心地解释道。 “不可能。”钟凯颖切了一声,“你们当我傻啊,我研究过法条。” “那你看看这个。”老罗掏出手机摆弄了几下,递到了钟凯颖的面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 亡、强jianian、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钟凯颖看着手机上密密麻麻的字,脸色一阵苍白,却依旧强撑着不屑地笑了一下,“不就是应当吗?应当又不是一定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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