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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绣桃花缀珍珠 (第3/4页)
以不管,但写字的时候这般姿势让他看不下去,几近两刻方才教会她如何坐,如何握笔,手腕如何运劲。 前两张顺朱儿写得还不顺手,许多个红色的混蛋都成了黑色的墨团,但写第三张顺朱儿的时候,字开始慢慢见形。 不可着急,慢慢描之。安时礼甚是满意,拿起一本书坐在窗边翻阅。 一张顺朱儿只有十二个字,但写一张就要半刻,这对第一次握笔写字的金鼠姑来说是件身心都痛苦的事儿,才写三张,手指酸痛皆废,可是为了要一只粉一只蓝的鞋子,她忍痛也要写完。 混蛋,混蛋,混蛋写到最后一张,金鼠姑头昏眼花,嘴里默念着混蛋两个字才勉强提着精神写完。 最后一笔落下,安时礼放下书本,朝她走来,检查了一番:不错,明日继续。 买鞋。金鼠姑舒缓僵硬的手指,一只粉,一只蓝的鞋子。 安时礼把六张顺朱儿铺在案面上晾干笔迹,随后叫来一名奴哥去买两双绣有桃花和缀珍珠的鞋子。 奴哥福身应下,但问:不知鞋儿买多大? 安时礼欲用目光测量金鼠姑的足儿,但这种目光十分无礼,只一眼他便收回目光,不自在地回:给她买的鞋,你看看她穿多大。 竟是给个新来的洗衣娘买鞋!奴哥的心里好奇得痒蓬蓬,团这新来的洗衣娘和安时礼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只恨身份低,不能多问一句,她忍着好奇心,走向金鼠姑,用手指量了量,不过一折再长一点儿。 测量以后,奴哥不敢勾留片刻,嘿记大小,便去鞋铺买鞋了。 可惜金鼠姑运气不好,街上的几间鞋铺都早早关了门。 穿不到新鞋子,金鼠姑鼻子里哼声不断,无限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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