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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杀星 (第3/5页)
虽未像太祖、成祖那般迭兴大案,但万历二年春天还没过,这杀掉的人头筑个小京观都够了。 一时之间,天下万马齐喑。去年还磕磕绊绊的考成之法得以彻底贯彻,各部、司将自家的五年规划和万历二年的本年任务齐齐调高了一截。 万历二年四月初一,葛守礼不再抱病,上班第一件事即上疏奏请兴革都察院。 张居正贴黄“请圣裁”,朱翊钧批红“可”,并令葛守礼将兴革方案细化复奏。随后,令御史、科道滋味难明的圣旨下来,将都察院大作兴革。 ...... 明太祖出身贫苦,对元末的腐败现象刻骨铭心。建极以后,以重典治世,建立了有史以来最严密的巡视监察网络。而都察院,就是这巡视、监察网络的核心。 都察院的职能分为内职掌、外职掌和地方上的按察司。 内职掌掌管两京刷卷、巡视京营、巡视京师仓储、皇城、五城兵马司等。 外职掌即为出巡御史,分为专差和巡按两大类,主责巡视地方,有“大事奏请,小事立断”之权。 按察司为地方固定的监察机关,除南京外,设立十三道按察司。按察使和布政使、都司并为本省三巨头,主管一省刑名按察之事。 朱元璋的本意是地方监察加上中央巡查,以都察院为核心构建全国反腐、监察体系,永葆大明无贪腐之弊。然而,事与愿违,明中期以后,都察院已经因为其体制和整体吏治腐化的原因,基本上失去了反腐监察之能,其中重要原因是体制弊病。 明制,左都御史虽然为都察院首脑,但其对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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